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1-13 11:17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门户网http://wjw.huaibei.gov.cn/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孟山中路155号,邮编:235000,电话:0561-311955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截至20221231我委主动公开政策文件、疫情防控、财政预决算、爱国卫生、中国健康行动等信息,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4条。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于已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并配备相关政策解读2022年共发布各类政策解读 21,上级政策解读12、本级政策解读9。用文字、图解等方式进行解读,积极参加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具体公开程序,优化依申请公开平台办理流程2022年,我委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7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全部办结。2022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审查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淮北市卫生健康委2022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如下:本年制发件数2件、本年废止件数0件、现行有效件数21件。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我委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皖卫办秘〔202256号)文件要求,淮北市对照公开标准指引,在市、县区各级信息公开目录中增设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本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为医疗机构提供信息公开平台。利用健康淮北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省、市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明确职责流程充实人员力量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密切配合。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强化对县区卫生健康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督查,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卫生健康工作考核内容。加强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人员追究相关责任。2022年,我无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造成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0.4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规范性文件制定仍规范。2022年我委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照规范性文件目录,收集并补充发布未按目录公开的规范性文件、附件20余个,但仍然有规范性文件起草仍然未能履行相关程序的现象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规范性文件发布管理严格要求对准备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发布科室提供的起草说明、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政策发布和解读等系列流程的内容严格把关。同时进一步规范内容发布格式及时推送至政策文件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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