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4-19 10:59 字号:

淮卫秘〔2021117


县区卫生健康委、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淮北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一)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孕早期检测率达70%以上。

(二)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5%以上,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达95%以上。

(三)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5%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5%以上。

(四)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95%以上,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注射率达95%以上。

(五)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3%以下。

(六)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

(七)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12月龄内乙肝表面抗原检测阳性率下降至1%以下。

二、工作内容

结合孕产期保健与儿童保健服务,为所有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

(二)孕产妇检测与咨询服务

(三)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保健服务。

(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

(五)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综合关怀与支持

三、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加强管理,规范服务,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强化以下四点措施:

(一)开展免费服务。为全市所有孕产妇整个孕产期提供免费咨询及检测服务。各医疗机构要确保每个孕产妇孕期和产时接受免费HIV、梅毒和乙肝(乙肝两对半)检测,同时提高孕产妇孕早期检测比例,并在医疗机构设立明显的告知书或告示牌告知孕产妇HIV、梅毒和乙肝(乙肝两对半)检测免费。

(二)提高检测质量。为提高诊断率,保证实验室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各医疗机构应做好实验室室间质控工作尤其要参加省级梅毒实验室室间质控。同时,各医疗机构应按《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国卫版妇幼函〔2020928号)要求的“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服务技术要点”进行检测,发现异常及时登记和上报。

(三)推进信息化管理。为完善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结果的收集与上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信息化管理,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的通知》(淮妇幼管〔201926号)文件要求,积极使用高拍仪、摄像头和签字版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电子化档案,以提高信息上传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加强资金和物资管理。为最大程度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医疗机构应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物资和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市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并成立项目办公室,设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统筹管理具体工作。成立淮北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专家组(见附件1)。县区卫生健康委承担本辖区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保障预防母婴传播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受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全市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的技术支持,开展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本辖区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预防母婴传播管理工作。

(三)相关医疗机构为孕产妇提供预防母婴传播检测与咨询服务,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的干预服务,参与并接受预防母婴传播相关技术指导和培训,按要求收集、上报相关信息资料。

 

附件:1. 淮北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专家组

  2. 淮北市各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工作职责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419日     

 

附件1

 

淮北市各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工作职责

 

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协助制定我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方案、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合理分配项目资金。

制定全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督导计划并实施,组织项目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收集、整理、汇总所辖各县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报表,审核后于每月10日前完成网络报告。

(二)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信息资料收集、管理及逐级上报制度。

2、制定本县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方案、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合理分配项目资金;制定项目督导计划并实施;组织项目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组织开展项目宣传活动。

3、汇总完成“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报表”,并于每月5日前报至市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工作月报表和个案登记卡通过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信息的网络报告。

5、部署安排辖区内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随访工作,及时随访并随访后5日内填写完成随访卡并上报至“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

6、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月报表和个案登记卡及随访卡留存备案。

7、协助辖区孕期保健门诊或助产机构对确诊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孕产妇进行干预。

8、负责做好在本辖区居住且被确诊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干预随访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对疑似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做确证实验,为临产时疑似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做确证实验时应尽快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负责对确诊孕产妇做CD4+T淋巴细胞及病毒载量检测。

2、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提供抗病毒用药。

3、储存三区所用乙肝免疫球蛋白,做好配发工作以及出入库登记。

三、医疗机构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信息资料收集、管理及逐级上报制度,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

2、指定保密意识及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3、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时保健等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相关信息登记。

4、定期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检测、咨询信息,每月及时报至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医疗机构检测发现艾滋病疑似或确诊孕产妇应立即上报至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于24h进行干预,对梅毒感染确诊孕产妇要进行干预并于两日内上报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乙肝个案登记卡通过国卫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信息的网络报告。

7、数据收集过程中,信息要符合逻辑、完整、准确、及时。纸质报表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字迹清楚,填报人应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8、做好项目各种信息数据、表卡的留存、保密工作,不得向社会公开。

医疗机构内相关临床科室具体职责:

1、孕期保健门诊:加大孕早期建册宣传,提高孕早期建册率,为初次检查的孕产妇提供免费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五项检测并做好信息登记;对于确诊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要在登记本中特别标记,为其提供治疗指导并追踪治疗情况;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阳性感染者要在5日内填写完成阳性个案登记卡并上报给院内信息管理人员。

2、妇产科:为临产的孕产妇提供免费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五项检测并做好信息登记;对确诊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治疗指导并追踪治疗情况;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阳性感染者要在5日内填写完成个案登记卡并上报给院内信息管理人员。

3、检验科: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需要单独登记,检测阳性孕产妇要特别标记;为临产时的孕产妇提供检测需在分娩前出检测报告或30分钟内出检测结果。

4、儿童保健门诊:在儿童8个月体检时为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免费的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和表面抗体检测并做好信息登记。

 

附件2

 

淮北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专家组

 

为保证我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项目顺利有效实施,决定成立淮北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专家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任少杰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员:宋仲福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晋兴林   市妇幼保健院产一科主任

        蒋玉芬   市妇幼保健院产二科主任

        刘锦钰   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主任

        李惠芹   市人民医院产科主任

             市人民医院产科副主任

             市人民医院感染病科主任

             市人民医院皮肤科副主任

        臧学利   矿工总医院产科主任

             矿工总医院感染病科主任

        李春苗   矿工总医院皮肤科主任

        赵树梅   濉溪县医院皮肤科副主任

        翟芳义   濉溪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

        刘秀芳   金汇康医院妇产科主任

工作职责:

1、协助市、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制定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培训计划并参与培训;

2、协助市、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检查指导,对发现的疑似及确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进行个案评估;

3、负责或协调本院相关人员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初筛阳性孕产妇和所生儿童进行诊断、治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