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公共服务清单(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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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依据 |
实施机构 |
事项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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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政策公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信息中心、办公室、妇幼健康科、基层卫生科、疾控科、规划财务科、中医科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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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初审 |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2.《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997年7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考区,考区主任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兼任。考区的基本情况和人员组成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备案。考区设办公室,其职责是(五)复核考生报名资格。第九条:考区根据考生情况设置考点,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备案。考点应设在地或设区的市。考点设主考一人,由地或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领导兼任。考点设办公室,其职责是:(二)受理考生报名,核实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第十三条: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户籍所在地的考点办公室报名,并提交下列材料:(一)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二)本人身份证明;(三)毕业证书复印件;(四)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六)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试用机构与户籍所在地跨省分离的,由试用机构推荐,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3.《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2025年版)》第二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实行考区、考点两级审核制。考区、考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 版)》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考区负责对考点审核通过的考生材料和网报信息进行复审。 |
市卫生健康委培训考试中心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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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麻风病健康教育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市疾控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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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卫生检验与卫生防疫服务 |
1.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及职能问题的批复》(皖编办〔2003〕124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与服务工作。 |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市疾控中心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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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 |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卫监督秘〔2013〕143号):卫生许可证遗失的,应及时刊登遗失启事并申请补发卫生许可证,补发的卫生许可证重新编号,有效期不变。 |
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许可科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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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并应当报颁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市疾控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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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救治 |
1.《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及《安徽省晚期血吸虫病病人医疗救治管理方案》(三)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建立办事规则、办事程序等各项制度;受理、审核救治对象的申请;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的宣传发动工作;对列入救治范围的晚期血吸虫病人进行告知;及时发现列入救治范围、需进行医疗救治晚期血吸虫病人,保证“应治尽治”政策的落实。 |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市疾控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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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 |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艾滋病自愿咨询和检测办法,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 |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市疾控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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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寄生虫病门诊检验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为做好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各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社会和群众健康医疗服务需求,向社会提供寄生虫病门诊检验与健康咨询等专业技术服务。 |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各相关医疗机构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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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性病皮肤病临床诊疗服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各相关医疗机构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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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梅毒主动筛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第十七条: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2.《关于开展梅毒血清学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2011〕186号):对省级梅毒实验室建设进行技术指导评价,组织全省各级医疗机构梅毒实验室人员技术培训,切实加强梅毒检测质量控制和实验室能力建设,建立全省梅毒实验室检测质量控制管理网络,提高梅毒实验室检测的准确性和梅毒确证检测的可及性,探索梅毒患者转介模式,建立转介网络。 |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市疾控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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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艾滋病补充实验 |
1.根据卫生部《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职能:(1)负责职责范围内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的业务技术指导和评价,组织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人员技术培训;(2)承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区域内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抗体筛查和其他艾滋病检测工作;(3)开展应用性研究,承担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病原学鉴定、现场综合防治、调研、监测、临床治疗等工作中相关的检测任务。 |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市疾控中心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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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开展地方病与血吸虫病及寄生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科、市疾控中心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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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医师资格证遗失或损坏补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发给医师资格证书。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培训考试中心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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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慢性病与营养监测服务 |
《关于印发中国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4〕814号):“建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我国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体系。”。每年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达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及项目任务,在安徽省抽取部分县(市、区)开展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工作。 |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市疾控中心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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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免费发放 |
1.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整顿的批复》(皖编字(1991)072号):主要职能负责全省避孕药具的计划、供销、储运、发放网络等管理工作,以及宣传指导和效果调查评估工作。 |
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
主动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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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补办信息核实转报 |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补办办法》:一、申请补办合格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1.《补办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考生信息审核表》一式两份;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申请补办合格证明的范围:合格证明补办范围为2011-2018年(自2019年起,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成绩合格者须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不再进行补办)。三、申请补办合格证明的流程:1.申请人向所在考点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有关资料,考点初步审核后,报考区审核;2.考区汇总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3.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到考区上报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中补办并下发至考区。 |
市卫生健康委培训考试中心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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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年11月4日): |
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各相关医疗机构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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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癫痫防治管理服务 |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下达2024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63号):在国家项目县(区)东至县、凤台县、当涂县、太湖县、望江县、歙县、长丰县、宿松县、舒城县9个农村县和1个城市社区试点,以及省级项目县(区)肥西县、铜陵市义安区,完善癫痫防治管理队伍建设,扩大人群筛查范围,开展癫痫病患者筛查、治疗、随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癫痫防治健康教育,消除歧视,规范引导科学就医,营造有利于癫痫防治管理的氛围,造福患者及其家庭。 |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规划财务科、市疾控中心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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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机构备案 |
1.《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 (2019)25号)第七条: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辖区内已登记托育机构的备案。第八条:托育机构应当及时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在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备案承诺书,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一)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二)托育机构场地证明;(三)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四)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五)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
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科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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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道癌症早诊早治服务 |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下达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5〕54号):在我省淮河流域部分地区及农村地区开展消化道癌筛查与早诊早治工作。在淮南市田家庵区、太和县、阜南县、霍邱县和怀远县5个县(市、区)实施上消化道癌早诊早治为主的癌症综合防治项目;在灵璧县、蒙城县、阜阳市颍东区、五河县、寿县、宿州市埇桥区、凤阳县、明光市和阜阳市颍泉区9个县(市、区)实施肝癌早诊早治为主的癌症综合防治项目。在以上14个项目县(市、区)开展以全人群为基础的肿瘤登记工作。在全省16个市、63个县(市、区),共93家医院开展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科、市疾控中心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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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初审 |
《关于做好安徽考区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卫传〔2025〕25号):提交材料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成功通知单(报名系统打印)。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由报名点或考点现场确认后进入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中相关内容,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不得修改。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4.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专业型研究生还需提供专业学位证书。如考生毕业证书原件丢失或损坏的,大专学历及以上的可以联系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书”代替毕业证书,中专学历的可以使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书”代替。6.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还需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7.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8.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9.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0.申请参加加试的考生需提供《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11.毕业证和资格证书等与现有身份信息不符的考生,需提供身份信息佐证材料。12.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培训考试中心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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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和监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22年3月29日): |
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各相关医疗机构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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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 |
1.《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对象的资格确认,按照本人申报、失能评估、审批确认、建立档案、年度审查的程序进行,每季度或半年集中组织一次。 二、资格确认。(一)本人申报。申报对象本人或其亲属(监护人)提出申请,由村(居)计划生育干部协助,填写《安徽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一式三份,贴申请人本人近照),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子女死亡证明或残疾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经村(居)委会评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报送县级计生行政部门。(二)失能评估。失能评估由县级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县级计生行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会同民政部门进行研究,组织由民政、计生、社区负责人组成的评估小组或委托社会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民政部发布的《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01-2013)评定标准,入户对申请人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在《申报表》上填写身体评估情况、认定失能等级,并由评估人员签字确认。(三)审批确认。对拟符合条件的对象,在申请人所在村组(社区)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县级计生行政部门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审批确认,纳入护理补贴发放范围。对未通过审批的申报人员,须入户告知其本人或亲属,并做好解释工作。 |
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科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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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政策公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信息中心、办公室、妇幼健康科、基层卫生科、疾控科、规划财务科、中医科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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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多机构备案 |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第十七条:“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 |
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许可科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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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委员会设立变更情况及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研究项目备案 |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 第11号)第十四条第一款: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伦理委员会设立之日起3个月内向本机构的执业登记机关备案,并在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登记。第十四条第三款:以上信息发生变化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备案的执业登记机构更新信息。 |
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许可科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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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诊活动备案 |
《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365号)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义诊活动的备案、审查、监督和管理。义诊组织单位原则上应组织本地区的医务人员在本地区范围内举行义诊,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30日到义诊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需跨县(区)、市(地、州)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义诊时,组织单位应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30日分别向其所在地和义诊所在地相应的县(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医科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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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 |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限制类技术实施备案管理。备案部门应当自收到完整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在该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予以注明,并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
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许可科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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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非保藏机构保管的人间传染的菌(毒)种或样本名单备案 |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医疗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教学和科研机构按规定从事临床诊断、疾病控制、检验检疫、教学和科研等工作,确在保安全的基础上,可以保管其工作中经常使用的菌(毒)种或样本,其保管的菌(毒)种或样本名单应当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
市卫健委人事科教科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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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终身无子女或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百分之百发给退休金或者给予一次性补助。一次性补助标准,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 |
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科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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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放射工作人员证遗失、损毁补(换)发 |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
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许可科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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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
从2002年开始,原卫生部将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至5月1日定为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并每年专门发文布置开展活动。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围绕一个主题联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
市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监督与法规科、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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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者用血报销服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
市中心血站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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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含手术并发症) |
1、《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对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帮扶保障: |
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科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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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及时申明,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
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许可科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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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 |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应当及时在发证机关所在地的主要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并在公告30日后的一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办。 |
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许可科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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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防治健康教育 |
1.《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9〕57号):开展全民健康促进。建设权威的科普信息传播平台,组织专业机构编制发布癌症防治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深入组织开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将癌症防治知识作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养老机构等重要健康教育内容,加强对农村居民癌症防治宣传教育。到2022年,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推进以“三减三健”为重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科学指导大众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加强青少年健康知识和行为方式教育。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努力通过强化卷烟包装标识的健康危害警示效果、价格调节、限制烟草广告等手段减少烟草消费。 |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各相关医疗机构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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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规范化治疗技术培训与指导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12号):加强慢性病防治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发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国家癌症中心在政策咨询、标准规范制定、监测评价、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等方面作用,在条件成熟地区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心血管病、癌症等慢性病区域中心。 |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各相关医疗机构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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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老年人健康教育服务 |
1.国卫宣传发〔2014〕15号《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和《安徽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5-2020年)》:健康素养是指个人获取和理解基本健康信息和服务,并运用这些信息和服务做出正确决策,以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健康素养不仅是衡量卫生计生工作和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的重要指标,也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综合反映。世界卫生组织倡导各国大力开展健康素养促进工作,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提供保障。我国健康素养从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基本技能三个维度提出居民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从2008年起,在全国开展健康素养监测,逐步建立起连续、稳定的健康素养监测系统。根据2012年监测结果,我国居民基本健康素养水平为8.80%,还处于较低水平。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倡导树立科学健康观,促进健康公平,营造健康文化,对于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
市卫生健康委宣传科、市爱管中心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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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与促进健康行动服务 |
1.《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明确要求开展十五类专项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宣传科、市爱管中心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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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医学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七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二)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三)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 |
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各相关医疗机构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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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肿瘤登记与随访技术指导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242号):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建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信息网络报告机制,逐步实现重点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和危险因素信息实时更新,定期发布慢性病相关监测信息。 |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各相关医疗机构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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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献血者本人献血结果信息查询 |
《血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4号)第二十一条:血站应当开展无偿献血宣传。血站开展献血者招募,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和良好的服务。第二十四条:血站采集血液应当遵循自愿和知情同意的原则,并对献血者履行规定的告知义务。第五十二条: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的血站执行有关规定情况和无偿献血比例、采供血服务质量、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综合质量评价技术能力等情况进行评价及监督检查,按照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将结果上报,同时向社会公布。 |
市中心血站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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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服务 |
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2019年修订)的通知》(中疾控慢病发〔2019〕96号):指导各地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推动其成为全社会落实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和预防为主方针的有力抓手,努力维护全生命周期、全人群的健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关于印发安徽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5年)的通知》(皖卫疾控〔2017〕58号号):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开展涵盖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心理健康等内容的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科学传播健康知识,广泛传授健康技能,提升个人健康意识和行为能力,引导群众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广泛关注健康的社会氛围,为全面推进健康安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规划财务科、市爱管中心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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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证书遗失或损毁补办 |
1.《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培训考试中心、行政许可科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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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证信息补录转报 |
《关于加强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号):二、修改医师资格信息,由申请人填写《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审核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核表》,可从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nmec.org.cn/rmle/content/download/shenhebiao.doc)并提交有关材料,向考试报名所在考点的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考试报名所在考点的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进行汇总,填写《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下载网址:http://www.nmec.org.cn/rmle/content/download/huizongbiao.doc)。因错误录(导)入需要修改资格信息的,由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出具《审核表》。需修改医师资格信息的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每月月底前将本月《审核表》和《汇总表》一并上报。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培训考试中心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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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师执业证书遗失或损坏补办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发给医师资格证书。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培训考试中心、行政许可科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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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信息核实 |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考点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
市卫生健康委培训考试中心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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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证信息修改转报 |
《关于加强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号):二、修改医师资格信息,由申请人填写《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审核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核表》,可从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nmec.org.cn/rmle/content/download/shenhebiao.doc)并提交有关材料,向考试报名所在考点的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考试报名所在考点的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进行汇总,填写《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下载网址:http://www.nmec.org.cn/rmle/content/download/huizongbiao.doc)。 |
市卫生健康委培训考试中心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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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
《关于建立安徽省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开制度的通知》(皖卫政法秘〔2015〕372号):二、公开对象,全省范围内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三、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开的医疗服务信息包括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医疗费用、医疗质量、运行效率、服务满意度和服务承诺等6个方面。 |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信息中心、办公室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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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服务 |
1.《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 |
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科 |
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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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宣传品免费发放 |
1.《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强调,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开展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到2030年基本实现以县(市、区)为单位全覆盖。开发推广促进健康生活的适宜技术和用品。 |
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宣传科、人口家庭科、市爱管中心 |
主动服务类 |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