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卫生健康委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2025年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3-12 10:37 字号:
序号 事项类型 权力事项 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1 行政许可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5 1、受理: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窗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2、审查: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现场审查未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现场审查人员未客观公正的出具审查意见。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3、决定: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久拖不批。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投诉咨询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席代表
4、送达:未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卫生行政许可证件。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限将行政许可证件送达行政相对人。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5、事后监管: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2 行政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5 1、受理: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窗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2、审查: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现场审查未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现场审查人员未客观公正的出具审查意见。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3、决定: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久拖不批。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投诉咨询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席代表
4、送达:未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卫生行政许可证件。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限将行政许可证件送达行政相对人。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5、事后监管: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3 行政许可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5 1、受理: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窗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2、审查: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现场审查未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现场审查人员未客观公正的出具审查意见。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3、决定: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久拖不批。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投诉咨询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席代表
4、送达:未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卫生行政许可证件。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限将行政许可证件送达行政相对人。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5、事后监管: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4 行政许可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5 1、受理: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窗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2、审查: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现场审查未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现场审查人员未客观公正的出具审查意见。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3、决定: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久拖不批。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投诉咨询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席代表
4、送达:未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卫生行政许可证件。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限将行政许可证件送达行政相对人。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5、事后监管: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5 行政许可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5 1、受理: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窗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2、审查: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现场审查未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现场审查人员未客观公正的出具审查意见。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3、决定: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久拖不批。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投诉咨询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席代表
4、送达:未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卫生行政许可证件。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限将行政许可证件送达行政相对人。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5、事后监管: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6 行政许可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5 1、受理: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窗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2、审查: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现场审查未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现场审查人员未客观公正的出具审查意见。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3、决定: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久拖不批。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投诉咨询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席代表
4、送达:未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卫生行政许可证件。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限将行政许可证件送达行政相对人。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5、事后监管: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7 行政许可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5 1、受理: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窗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2、审查: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现场审查未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现场审查人员未客观公正的出具审查意见。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3、决定: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久拖不批。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投诉咨询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席代表
4、送达:未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卫生行政许可证件。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限将行政许可证件送达行政相对人。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5、事后监管: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8 行政许可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5 1、受理: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窗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2、审查: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现场审查未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现场审查人员未客观公正的出具审查意见。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3、决定: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久拖不批。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投诉咨询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席代表
4、送达:未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卫生行政许可证件。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限将行政许可证件送达行政相对人。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5、事后监管: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9 行政许可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 5 1、受理: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窗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2、审查: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现场审查未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现场审查人员未客观公正的出具审查意见。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3、决定: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久拖不批。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投诉咨询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席代表
4、送达:未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卫生行政许可证件。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限将行政许可证件送达行政相对人。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5、事后监管: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10 行政许可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5 1、受理: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窗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2、审查: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现场审查未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现场审查人员未客观公正的出具审查意见。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3、决定: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久拖不批。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投诉咨询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席代表
4、送达:未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卫生行政许可证件。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限将行政许可证件送达行政相对人。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5、事后监管: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11 行政许可 医师执业注册 5 1、受理: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窗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2、审查: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现场审查未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现场审查人员未客观公正的出具审查意见。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3、决定: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久拖不批。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投诉咨询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席代表
4、送达:未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卫生行政许可证件。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限将行政许可证件送达行政相对人。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5、事后监管: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12 行政许可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5 1、受理: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窗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2、审查: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现场审查未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现场审查人员未客观公正的出具审查意见。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3、决定: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久拖不批。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投诉咨询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席代表
4、送达:未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卫生行政许可证件。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限将行政许可证件送达行政相对人。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5、事后监管: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13 行政许可 护士执业注册 5 1、受理: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窗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2、审查: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现场审查未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现场审查人员未客观公正的出具审查意见。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3、决定: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久拖不批。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投诉咨询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席代表
4、送达:未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卫生行政许可证件。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限将行政许可证件送达行政相对人。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5、事后监管: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14 行政许可 医疗广告审查 5 1、受理: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窗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2、审查: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现场审查未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现场审查人员未客观公正的出具审查意见。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3、决定: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久拖不批。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投诉咨询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席代表
4、送达:未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卫生行政许可证件。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限将行政许可证件送达行政相对人。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5、事后监管: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15 行政许可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5 1、受理: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窗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2、审查: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现场审查未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现场审查人员未客观公正的出具审查意见。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3、决定: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久拖不批。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投诉咨询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席代表
4、送达:未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卫生行政许可证件。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限将行政许可证件送达行政相对人。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5、事后监管: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16 行政许可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5 1、受理: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窗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2、审查: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现场审查未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现场审查人员未客观公正的出具审查意见。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3、决定: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久拖不批。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投诉咨询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席代表
4、送达:未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卫生行政许可证件。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限将行政许可证件送达行政相对人。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5、事后监管: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17 行政许可 中医医疗广告审查 5 1、受理: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窗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2、审查: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现场审查未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现场审查人员未客观公正的出具审查意见。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3、决定: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久拖不批。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投诉咨询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席代表
4、送达:未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卫生行政许可证件。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限将行政许可证件送达行政相对人。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5、事后监管: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18 行政许可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5 1、受理: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窗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2、审查: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现场审查未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现场审查人员未客观公正的出具审查意见。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3、决定: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久拖不批。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投诉咨询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席代表
4、送达:未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卫生行政许可证件。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限将行政许可证件送达行政相对人。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5、事后监管: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19 行政许可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5 1、受理: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窗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2、审查: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现场审查未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现场审查人员未客观公正的出具审查意见。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3、决定: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久拖不批。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投诉咨询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席代表
4、送达:未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卫生行政许可证件。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限将行政许可证件送达行政相对人。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5、事后监管: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审查人员及分所负责人
20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1 行政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2 行政处罚 对护士在执业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3 行政处罚 对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4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及医师和药师违反《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5 行政处罚 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6 行政处罚 对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7 行政处罚 对非法使用母婴保健技术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8 行政处罚 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医疗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9 行政处罚 对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0 行政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1 行政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2 行政处罚 对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有关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3 行政处罚 对违反《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4 行政处罚 对违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5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6 行政处罚 对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7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等的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导致医疗信息泄露,或者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8 行政处罚 对非法采集血液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9 行政处罚 对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0 行政处罚 对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开展医学临床研究中,未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或者取得知情同意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1 行政处罚 对非医师行医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2 行政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未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3 行政处罚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4 行政处罚 对拒绝对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作出诊断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5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6 行政处罚 对心理咨询人员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7 行政处罚 对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8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9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50 行政处罚 对提供、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疫的进口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51 行政处罚 对三级、四级实验室未经批准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52 行政处罚 对在不符合相应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53 行政处罚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依照规定在明显位置标示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等八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54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或者承运单位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未履行保护义务,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55 行政处罚 对实验室在相关实验活动结束后,未依照规定及时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56 行政处罚 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该实验室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以及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的专门机构或者人员未依照规定报告,或者未依照规定采取控制措施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57 行政处罚 对拒绝接受卫生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的调查取证、采集样品等活动或者采取有关预防、控制措施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58 行政处罚 对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未依照规定购买、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59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开具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0 行政处罚 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有关情况,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资格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1 行政处罚 对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案件的单位,违反规定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者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告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2 行政处罚 对单采血浆站采集血浆前,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健康检查标准对供血浆者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液化验等十一类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3 行政处罚 对单采血浆站已知其采集的血浆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向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4 行政处罚 对违反《护士条例》规定,护士的配备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5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或者未保证护士接受培训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6 行政处罚 对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7 行政处罚 对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8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9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0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1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有关医务人员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资料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2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将未通过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的医疗新技术应用于临床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3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八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4 行政处罚 对医学会出具虚假医疗损害鉴定意见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5 行政处罚 对尸检机构出具虚假尸检报告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6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7 行政处罚 对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接受申请鉴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8 行政处罚 对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9 行政处罚 对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人员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手术和医学技术鉴定或者出具有关医学证明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80 行政处罚 对因延误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81 行政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82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规定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83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84 行政处罚 对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85 行政处罚 对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86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者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87 行政处罚 对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88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等十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89 行政处罚 对未建立真实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进记录,或者未按照规定为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建立完整用药档案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90 行政处罚 对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91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92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组织机构或者未指定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的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93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94 行政处罚 对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95 行政处罚 对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调剂抗菌药物处方,情节严重的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96 行政处罚 对托幼机构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97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工作组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98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应的血液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99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违反关于应急用血采血规定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00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违法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01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提供性病诊疗服务时违反诊疗规范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02 行政处罚 对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03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保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依照规定进行专册登记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04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05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后开具药品处方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06 行政处罚 对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品,情节严重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07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单采血浆许可证》开展采供血浆活动等三类情况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08 行政处罚 对单采血浆站隐瞒、阻碍、拒绝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09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者未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10 行政处罚 对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11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备案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12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制订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13 行政处罚 对未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专门组织或者未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等八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14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管理混乱导致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15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违反《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16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设立伦理委员会擅自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17 行政处罚 对伦理委员会组成、委员资质不符合要求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18 行政处罚 对研究项目或者研究方案未获得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擅自开展项目研究工作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19 行政处罚 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未经过注册,未取得《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20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提供虚假抢救费用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21 行政处罚 对血站超出执业登记的项目、内容、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等十五类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22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建立或者未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23 行政处罚 对医疗保健机构未取得产前诊断执业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擅自从事产前诊断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24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医师执业证书》中未加注母婴保健技术(产前诊断类)考核合格的个人,擅自从事产前诊断或者超范围执业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25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26 行政处罚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27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备案开展职业病诊断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28 行政处罚 对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29 行政处罚 对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30 行政处罚 对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31 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擅自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32 行政处罚 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照消毒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33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未遵守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34 行政处罚 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35 行政处罚 对违反《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规定,买卖人体器官或者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活动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36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擅自从事人体器官移植或不再具备条件仍从事人体器官移植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37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安排不符合《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规定人员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38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违反《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规定的条件,从事遗体器官获取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39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以获取遗体器官为目的跨区域转运潜在遗体器官捐献人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40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经人体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获取人体器官的等相关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41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负责遗体器官获取的部门未独立于负责人体器官移植的科室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42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未对人体器官捐献人或者获取的人体器官进行医学检查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43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44 行政处罚 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45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46 行政处罚 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等十一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47 行政处罚 对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48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49 行政处罚 对隐瞒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而采用等八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50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51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52 行政处罚 对超出资质认可或者诊疗项目登记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或者职业病诊断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53 行政处罚 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收受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54 行政处罚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55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对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56 行政处罚 对采供血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因输入血液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57 行政处罚 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58 行政处罚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未按照规定进行严格管理,造成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扩散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59 行政处罚 对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调查进行施工的,或者未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60 行政处罚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违反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有关冷链储存、运输要求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61 行政处罚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有《疫苗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外的违反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62 行政处罚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未按照规定供应、接收、采购疫苗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63 行政处罚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追溯信息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64 行政处罚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疫苗安全事件等,或者未按照规定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组织调查、诊断等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65 行政处罚 对擅自从事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从事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不符合条件或者未备案等两类清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66 行政处罚 对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未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67 行政处罚 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68 行政处罚 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未设置有效通风装置的,或者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未设置自动报警装置或者事故通风设施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69 行政处罚 对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而不立即停止高毒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的,或者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治理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重新作业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70 行政处罚 对未组织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71 行政处罚 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在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破产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留存或者残留高毒物品的设备、包装物和容器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72 行政处罚 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未与生活场所分开或者在作业场所住人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73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高毒作业项目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74 行政处罚 对未组织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等九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75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配备或者聘请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76 行政处罚 对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逾期不采取措施等九类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77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履行艾滋病监测职责等八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78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79 行政处罚 对采集的人体血液、血浆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发现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仍然采集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80 行政处罚 对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81 行政处罚 对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82 行政处罚 对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和与其密切接触者隐瞒真实情况、逃避交通卫生检疫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83 行政处罚 对在非检疫传染病疫区的交通工具上发现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时,交通工具负责人未依照《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规定采取措施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84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85 行政处罚 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十二类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86 行政处罚 对在自然疫源地和可能是自然疫源地的地区兴建大型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调查即进行施工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87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和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旧衣物及生活用品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88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非法经营、出售用于预防传染病菌苗、疫苗等生物制品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89 行政处罚 对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90 行政处罚 对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91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92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93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94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95 行政处罚 对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96 行政处罚 对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97 行政处罚 对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98 行政处罚 对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199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未建立或者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00 行政处罚 对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01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02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03 行政处罚 对未依照《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规定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04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在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未事先提请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卫生调查,或者未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措施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05 行政处罚 对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工作必须接触疫水的人员采取防护措施,或者未定期组织进行血吸虫病的专项体检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06 行政处罚 对医疗机构购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07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08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09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10 行政处罚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11 行政处罚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12 行政处罚 对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13 行政处罚 对个体或私营医疗保健机构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14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15 行政处罚 对消毒产品不符合要求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16 行政处罚 对消毒服务机构消毒后的物品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17 行政处罚 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18 行政处罚 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19 行政处罚 对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20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实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等两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21 行政处罚 对未指定主检医师或者指定的主检医师未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22 行政处罚 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未按规定参加实验室比对或者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考核工作,或者参加质量考核不合格未按要求整改仍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23 行政处罚 对在非检疫传染病疫区的交通工具上发现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时,未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前方停靠点,并向交通工具营运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告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24 行政处罚 对未依法履行疫情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25 行政处罚 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不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26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报告肺结核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27 行政处罚 对职业病诊断机构未建立职业病诊断管理制度等五类情形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28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如实地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29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30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或者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31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评审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32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方案,或者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未提交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的书面报告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33 行政处罚 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34 行政处罚 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未按标准规范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或者擅自更改、简化服务程序和相关内容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35 行政处罚 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36 行政处罚 对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37 行政处罚 对推荐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中医医师、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指导老师,在推荐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38 行政处罚 对医疗气功人员在注册的执业地点以外开展医疗气功活动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39 行政处罚 对在碘盐的加工、运输、经营过程中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40 行政处罚 对在缺碘地区生产、销售的食品和副食品中添加非碘盐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41 行政处罚 对出厂碘盐未予包装或者包装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处罚 7 1、立案: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或超时限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调查: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制作询问笔录等技术手段;严格执行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审查:不通过合议或案审会审查,不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进行合议或案审会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告知: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履行的义务。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执法人员
5、决定: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按规定报批。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6、送达:未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7、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42 行政强制 对传染源的隔离检疫消毒控制 4 1、催告: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徇私舞弊,催告不及时,应催告不催告。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对符合催告法定条件的,制作催告书报委领导批准;制定卫生行政强制工作程序;公开卫生行政强制事项流程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决定: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制作和送达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内容不合法、程序不合规。 严格执行报批组织程序;重大事项提交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接受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的行政强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对查封、扣押的物品未妥善保管或变相私分。 对扣押、查封的场所、物品按规定保管,扣押或查封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经查明与违法行为无关的,经委领导批准后,执法人员立即解除扣押、查封强制措施,制作并送达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退还财物。决定没收的,按照规定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当事人,开据没收物品收据。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事后监管:未开展事后监管。 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加强监管。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43 行政强制 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等三类情形的临时控制措施 4 1、催告: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徇私舞弊,催告不及时,应催告不催告。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对符合催告法定条件的,制作催告书报委领导批准;制定卫生行政强制工作程序;公开卫生行政强制事项流程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决定: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制作和送达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内容不合法、程序不合规。 严格执行报批组织程序;重大事项提交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接受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的行政强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对查封、扣押的物品未妥善保管或变相私分。 对扣押、查封的场所、物品按规定保管,扣押或查封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经查明与违法行为无关的,经委领导批准后,执法人员立即解除扣押、查封强制措施,制作并送达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退还财物。决定没收的,按照规定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当事人,开据没收物品收据。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事后监管:未开展事后监管。 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加强监管。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44 行政强制 强制消毒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 4 1、催告: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徇私舞弊,催告不及时,应催告不催告。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对符合催告法定条件的,制作催告书报委领导批准;制定卫生行政强制工作程序;公开卫生行政强制事项流程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决定: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制作和送达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内容不合法、程序不合规。 严格执行报批组织程序;重大事项提交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接受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的行政强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对查封、扣押的物品未妥善保管或变相私分。 对扣押、查封的场所、物品按规定保管,扣押或查封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经查明与违法行为无关的,经委领导批准后,执法人员立即解除扣押、查封强制措施,制作并送达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退还财物。决定没收的,按照规定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当事人,开据没收物品收据。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事后监管:未开展事后监管。 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加强监管。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45 行政强制 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 4 1、催告: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徇私舞弊,催告不及时,应催告不催告。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对符合催告法定条件的,制作催告书报委领导批准;制定卫生行政强制工作程序;公开卫生行政强制事项流程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限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决定: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制作和送达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内容不合法、程序不合规。 严格执行报批组织程序;重大事项提交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接受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3、执行: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的行政强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对查封、扣押的物品未妥善保管或变相私分。 对扣押、查封的场所、物品按规定保管,扣押或查封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经查明与违法行为无关的,经委领导批准后,执法人员立即解除扣押、查封强制措施,制作并送达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退还财物。决定没收的,按照规定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当事人,开据没收物品收据。 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4、事后监管:未开展事后监管。 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加强监管。 淮北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246 行政确认 职业病诊断异议鉴定 4 1、受理: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受理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负责人
2、审查和决定: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查,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鉴定,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邀请有关单位人员旁听职业病鉴定会。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投诉咨询电话。鉴定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
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专家
3、送达: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职业病鉴定书》。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限将等级评审文件送达医疗机构。 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负责人
4、事后监管: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市卫健委公共卫生监督与法规科负责人
247 行政规划 编制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4 1、编制:不能实事求是编制规划,草拟规划违背国家相关法规政策。 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细化规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市卫健委规划财务科负责人
2、审查:未广泛征求意见,决策不透明。 完善规划论证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和透明公开的管理。 市卫健委分管领导、市卫健委规划财务科负责人
3、上报:不能及时上报。 严格按照规划编制时限上报。 市卫健委规划财务科负责人
4、事后监管: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对规划内容进行落实。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对规划要求进行贯彻落实。 市卫健委规划财务科负责人
248 其他权力 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 4 1、受理: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窗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2、审查: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现场审查未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现场审查人员未客观公正的出具审查意见。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席代表
3、决定: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久拖不批。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投诉咨询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席代表
4、送达:未在法定时间内送达卫生行政许可证件。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限将行政许可证件送达行政相对人。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制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承办人员
249 其他权力 食品企业标准备案 3 1、受理: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市卫生健康疾控科承办人员
2、审查: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查,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市卫生健康疾控科负责人
3、办结:未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或退回,未按规定在网络平台公示备案文本。 严格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办理,并在网上公示。 市卫生健康疾控科承办人员
250 其他权力 新建、改建或扩建一级、二级病原微生物(与人体健康有关)实验室备案 3 1、受理: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市疾控中心承办人员
2、审查: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查,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市卫健委人事与科技教育科承办人员及负责人
3、决定:未严格按照要求作出备案决定或违规作出是否同意备案的决定。 严格按照相关办法要求作出合法备案决定。 市卫健委分管领导、市卫健委人事与科技教育科负责人
251 其他权力 消毒产品备案 3 1、受理: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于不齐不实的材料应当立即退回,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加强监督,公开受理的条件,材料,时间及咨询投诉电话。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
2、审查: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查,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审查,加强监管,告知投诉咨询电话,杜绝收受相对人的钱财;现场审查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至现场。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首席代表
3、办结:未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或退回,未按规定在网络平台公示备案文本。 严格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办理,并在网上公示。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受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