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情况】2025年上半年淮北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工作情况
根据安徽省卫健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皖卫医秘〔2021〕38号)以及淮北市财政局、原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的《淮北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6〕37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市积极开展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审核等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金工作基本情况
(一)强化政策执行落实。一是,明确救助对象。明确应急救助基金使用范围,即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二是,严格审核程序。市卫健委牵头,市财政、经办机构等单位参与,从严审核每一条应急救助申请,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坚决予以退回,确保每一笔救助基金真正用于救治。三是,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实行每年两次核销制,淮北市相关救治医疗机构每年6月5日、12月5日前,向经办机构申请半年内符合规定的疾病应急救助患者发生的疾病应急救助费用,并按程序经专家审核后申请拨付。
(二)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强化工作培训。6月12日,受市卫健委委托,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市120急救中心)组织召开了2025年上半年淮北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审核工作培训会,对审核专家讲解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政策、申请程序、材料准备以及基金使用范围、审核标准等。二是,集中开展审核。组织我市专家对各医疗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集中审核。上半年共收到市人民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市中医医院、淮北市精神(心理)卫生中心、相山妇产医院等5家机构提交的本申请时间段内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材料82例涉及金额493339.40元,经专家审核,材料齐全,符合基金救助相关规定的申请材料77例129550.23元,其中身份不明且无力支付的病人18人次,符合救助的金额11261.86元,身份明确但无力支付的病人59人次,符合救助的金额118288.37元。相关资金经财政审核后按要求拨付。三是,做到公开透明。第一时间通过政务栏公示、网上公示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救助基金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救助患者档案库,保存患者医疗救治和基金申请、审核、拨付等有关资料。四是,社会知晓度逐步提升。通过参与2025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基金政策进行了持续宣传,社会公众对这项“救命钱”知晓度有所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一是,医疗机构申请材料不齐全。如,部分门、急诊急救患者的身份证明材料、病历资料不全,甚至没有提供费用清单和票据;部分无力支付相应费用且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人,医疗机构没能提供已采取多渠道救助相关证明材料。二是,救助对象认定与费用审核效率有待提高。对“身份不明”“无力支付”人员的精准认定耗时较长,涉及公安、民政等多部门协查,流程复杂,影响救助时效。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审核专业性要求高,缺乏高效的审核机制和标准,易引发争议或导致资金不合理使用。三是,部门间信息壁垒与协同不畅。卫健、医保、民政、公安等部门信息系统尚未完全互联互通,关键信息(如身份、参保、经济状况)共享不充分、不及时,严重制约了救助申请的快速审核与审批。四是,政策宣传深度广度不足。宣传主要停留在医疗机构层面,基层社区、乡村知晓率仍然偏低,部分符合条件患者及其家属不了解政策,未能及时申请救助;部分一线医护人员对申请流程和标准掌握不够清晰,影响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问题,下半年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着力提升基金运行效能和可持续性;
优化认定审核流程,提升救助实效。简化认定程序,优化“身份不明”“无力支付”的认定标准和流程,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初步核实、相关部门快速协查的联动机制,最大限度缩短审核周期。
打破信息壁垒,深化部门协同。推进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卫健、医保、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实现必要数据(如身份、参保、救助、户籍等)的实时共享与在线核验。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率。开展精准宣传,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工地等场所,针对潜在需要人群开展面对面宣传,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并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一线医护人员(尤其急诊、重症科室)的政策解读与操作流程培训,确保其准确掌握并有效落实政策。同时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持续发布政策解读、申请指南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是守护困难群众生命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下半年,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以实效为目标,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全力推动基金制度更加完善、运行更加高效、保障更加有力,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
2025年7月4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