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的情况说明

浏览次数:1964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0-08 15:25 字号:

为贯彻落实《淮北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淮卫秘〔2024〕33 号)中关于“二、减轻养育负担。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家庭育儿补贴制度。对夫妻双方依法生育并户口登记在我市的第二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第三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承担。〔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的要求,便于各县区及相关单位执行,制定印发了《淮北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

《淮北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明确了育儿补贴的“资格认定标准”、“补贴标准”、“申请时限”、“申报程序”、“资金来源和发放方式”、“工作要求”等内容,是对《淮北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淮卫秘〔2024〕33 号)中“实施家庭育儿补贴制度”的细化,由于《淮北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已进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因此《淮北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不需要再重复进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