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情况】2024年上半年淮北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工作开展情况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6-25 16:18 字号:

根据安徽省卫健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医保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皖卫医秘〔2021〕38号)以及淮北市财政局、原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的《淮北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6〕37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加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规范管理,保证基金合理、有效使用,淮北严格按照基金救助标准,积极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审核等工作。现将2024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贯彻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1.明确救助对象。明确应急救助基金使用范围,即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

2.严格审核材料。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市卫健委牵头,市财政、经办机构等单位参与,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从严审核每一条应急救助申请,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坚决予以退回,确保每一笔救助基金真正用于救治。

3.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实行每年两次核销制,淮北市相关救治医疗机构每年6月5日、12月5日前,向经办机构申请半年内符合规定的疾病应急救助患者发生的疾病应急救助费用并按程序经专家审核后申请拨付

(二)组织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培训和审核。

1.强化工作培训。为规范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进一步推进我市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工作。613日,我委组织召开了2024半年淮北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审核工作培训会,会上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政策、申请程序、材料准备以及基金使用范围、审核标准等进行了解读

2.开展集中审核。组织我市专家对各医疗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2024年半年共收到淮北市人民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淮北市中医医院8家机构提交的本申请时间段内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材料104份,涉及急救助的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或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病人104人次,申请救助金额共计人民币192121.16元,经专家审核,材料齐全,符合基金救助相关规定的申请材料99份,救助病人99人次,符合救助的金额合计人民币165883.15。相关资金经财政审核后按要求拨付。

3.主动公开公示。第一时间通过政务栏公示、网上公示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审核及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救助患者档案库,保存患者医疗救治和基金申请、审核、拨付等有关资料。

二、存在问题

(一)医疗机构申报的救助资料不全。医疗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比如部分门、急诊急救患者的身份证明材料、病历资料不全甚至未能提供费用清单和票据部分无力支付相应费用且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人,医疗机构能提供已采取多渠道救助相关证明材料造成一部分申请材料被驳回,无法拨付。

(二)应急救助对象身份识别存在困难。医疗机构对患者身份信息核实、支付能力认定等工作上需要公安、人社、民政等部门配合,需要多部门共同完成,但部分患者身份甄别困难,相关部门办理此项业务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关证明资料,造成申报材料不全,无法申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落实疾病应急救助相关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出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我市疾病应急救助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协调和加强与公安、人社、民政等部门配合,从而提升患者身份信息核实、支付能力认定等工作的效率。    

(三)加强经办机构组织管理和督导工作,建立健全联络员制度,确保我市疾病应急救助工作规范化精准化运作。

(四)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培训力度,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更好地保障和促进我市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各个环节平稳高效运行。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