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2015年12月31日之前生育一个子女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于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办理地点。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卫健部门。
三、所需资料。1.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或《生殖保健服务证》);3.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丧偶或离婚只需一方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