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情况】淮北市2021年上半年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工作情况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7-29 10:45 字号:

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和应急救助医疗机构实际困难,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指导规范(试行)》(国卫办医发[2017]15号)、安徽省卫健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皖卫医秘[2021]38号)以及淮北市财政局、原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的《淮北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6]37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保证基金合理筹集和有效使用。现将2021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疾病应急救助的相关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经办机构(淮北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为市级经办机构为),明确各部门职责。相关部门严把审核关,确保将救助基金真正用于救治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实行每年两次核销制,对救助对象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由淮北市相关救治医疗机构每年6月5日、12月5日前,向经办机构申请半年内符合规定的疾病应急救助患者发生的疾病应急救助费用。

二、认真完善应急救助基金管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淮北市2021年上半年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审核工作方案(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材料收集、审核、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等日常管理工作,完善疾病应急救助体系,对疾病应急救助做到有方案、有组织、有落实、有反馈。

三、狠抓疾病应急救助相关工作业务培训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梁坤才主任亲自主持培训,经办机构负责人、相关医疗机构医务处主任、分管院长和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审核专家、工作人员等2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上,首先学习了国家和省市关于疾病应急救助方面的政策和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接着,还认真学习了“需要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最后,梁坤才主任还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申请、审核、上报等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要求经办机构和相关部门、审核专家要严格按照《疾病救助工作指导规范(试行)》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高效、规范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工作,促进疾病应急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四、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审核情况

2021年上半年,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共收到市人民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市中医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提交的本申请时间段内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材料242份,涉及需救助的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或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病人242人次,申请救助金额共计人民币523369.02元整。

2021年6月14日下午,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组织急诊急救、药学、财务、医保等方面专家对各医疗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集中审核。经专家审核,材料齐全,符合基金救助相关规定的申请材料184份,救助病人184人次,符合救助的金额合计人民币161742.15元整。

五、做好救助者信息公示和档案管理

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开展救助基金的申请、审核、拨付工作。并通过政务栏公示、网上公示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救助基金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中心还为救助患者建立专门档案,保存患者医疗救治和基金申请、审核、拨付等有关资料。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对上报疾病患者的身份难于甄别,造成审核缓慢;

二是各医疗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特别是门、急诊急救患者的身份证明材料、病历资料不全,甚至没有提供费用清单和票据;部分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住院病人,没有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是部分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住院病人,住院时间较长,各医疗机构没能提供已采取多渠道救助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费用的救助渠道及已救助金额不清。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疾病应急救助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培训要覆盖辖区内所有承担疾病应急救助任务的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救助基金申请的规范性、有效性;

二是经办机构加强对所有承担疾病应急救助任务的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建立联络员制度,经办机构、主管部门和各承担疾病应急救助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联络员)负责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及时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

三是各单位联络员日常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协调,遇有复杂疑难和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救助病例要及时沟通,确保信息交流及时、顺畅,必要时可协调相关部门提前介入;

四是主管部门(市卫健委)要加强对经办机构和所有承担疾病应急救助任务的医疗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和督导检查;

五是市卫健委要积极协调市公安、社保、财政、民政等部门,建立健全我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