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淮北市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卫〔2022〕33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爱卫办、经信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市职业病防治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全国爱卫办等7部门《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9〕3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2﹞150号)要求,推动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现将《淮北市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淮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淮北市总工会
共青团淮北市委员会 淮北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8月8日
淮北市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和《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9〕3号)有关要求,为推动《“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健康安徽行动实施方案》《安徽省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相关举措在企业落地见效,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企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打造文明健康绿色的职业健康环境和企业健康文化,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设原则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自愿参与、属地管理,创新引领、健康优先,行业推动、文化促进,能建尽建、动态评定,措施激励、助企惠民的原则,面向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三、建设目标
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备、成效显著的健康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以县区为基本单位,面向各级各类企业开展,区分市、县健康企业。自2022年起,县区健康企业数量按照各地区不少于10家的标准开展建设;市级健康企业数量按照每地区不少于3家的标准开展建设。
四、建设评估内容与方法
(一)建设评估内容
按照全国爱卫办等7部门印发的《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和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编写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四个方面的60项指标。
(二)建设评估方法
1.自主申请。企业依据《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进行自评,具备条件的均可向属地卫生健康委提出健康企业建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健康企业申报表》(附件1)、《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2)、《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附件3)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县级认定。根据企业申请材料,各县区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评估,通过评估的认定为县级健康企业。对县级健康企业按得分高低编制《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册》(附件4)并进行公示命名。各县区于每年8月30日前,在认定的县级健康企业中择优选择3家推荐为市级健康企业评选对象,编制《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册》并附命名文件和相关申请材料,将电子版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科(邮箱:hbswjwjdk@126.com,联系电话:0561-3117321)。
3.市级评估。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根据各地审核上报的情况,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组成市级健康企业评估组,按各地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50%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复查评估,按照通过率核定该地区通过市级评估的家数。通过市级评估的认定为市级健康企业。
(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健康企业承诺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1.承诺制度。建立长效管理及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健康权益。自市、县相关主管部门公布健康企业名单之日起,每满3周年的前3个月内,健康企业需向授予健康企业称号的卫生健康委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附件5),由其于1个月内作出复核认定。
2.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县主管部门编制《退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6)与当年通过认定的健康企业名单同步在网站公布。
(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员工死亡的;
(3)发生饮水污染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故造成群体健康危害的;
(4)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
(6)有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的;
(7)发现弄虚作假,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8)满3周年未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的;
(9)复核不符合要求的。
五、相关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总体部署,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对健康企业建设以及现场复核评估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活动落地见效。各县区应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卫生健康部门和爱卫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创新举措,按《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监督指导。成立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负责健康企业评审工作,为健康企业建设、评估验收、经验总结等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要加强指导和帮扶,积极鼓励国企、央企、上市公司等规上企业率先开展健康企业申创工作,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要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和行业协会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推广等提供支撑。
(三)强化措施激励。市、县卫生健康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对认定的健康企业,以文件的形式进行通报命名并在各自网站公布健康企业名单。推进健康企业评估结果逐步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健康企业,企业名单。推进健康企业评估结果逐步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健康企业,其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属地健康企业提供优惠的技术服务。各县区可结合实际,出台健康企业优惠优待政策,将省委省政府“为企优环境”要求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动员。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典型事例、特色做法、建设成效进行总结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等活动,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全市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1. 健康企业申报表
2. 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
3. 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
4. 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册
5. 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
6. 退出健康企业名单
7. 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8. 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健康企业申报表
申报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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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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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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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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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组织管理、支持性环境建设、职工健康促进工作情况,可另附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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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
本人作为(XXX企业)(XXX职务),秉承以人为本的方针,在此郑重承诺本企业自愿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本企业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履行主体责任,近3年内未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和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等事故、未发生重大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企业过失造成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按照要求开展了“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
本企业将把健康理念融入各项制度并持续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打造健康、安全、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工作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员工的健康和福祉。
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人:XXX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
申报企业名称: 评估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自评得分: 专家组评估得分:
一、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 |
评估结果 |
不符合原因 |
企业主要负责人书面承诺组织开展健康企业建设。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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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内未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和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等事故。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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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事故。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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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内未发生企业过失造成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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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本条件无不符合项,继续进行评估; 基本条件有任一不符合项,则不具备健康企业申报基本条件,停止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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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指标与评分标准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估 方式 |
评分标准 |
扣分原因 |
得分 |
管理制度(200分) |
组织保障 (40分) |
1.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 |
20分 |
资料审查 |
未以文件等形式确认,扣5分;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担任,扣5分;领导小组成员视覆盖主要部门程度,扣1-5分;每年未召开1次以上专题会议部署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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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明确健康企业建设管理部门及职责。 |
20分 |
资料审查 现场勘察 |
未以文件等形式确认,扣5分;无固定的办公场所,扣5分;工作职责不明确具体,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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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保障 (20分) |
3.配备健康企业建设专/兼职管理人员。 |
20分 |
资料审查 |
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人数不符和要求,扣5分;职责任务欠明确、具体,扣5分;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网络未深入到班组的,扣5分;未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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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障 (60分) |
4.制订健康企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
15分 |
资料审查 |
缺工作计划或配套实施方案,一项扣10分;计划或实施方案欠规范和具体,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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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制度。 |
30分 |
资料审查 |
每缺一项制度,扣1分;未以发文、公章等形式确认,每一制度扣0.5分;未及时根据最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和修订,每一制度扣0.5分;针对性不强,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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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落实企业民主协商制度,建立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健康企业建设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15分 |
资料审查 访谈 |
无协商制度,扣5分;该制度未以发文或会议纪要等形式确认,扣5分;缺乏健康企业建设协商运行的痕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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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 (20分) |
7.设立健康企业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
20分 |
资料审查 |
经费不能满足健康企业建设专项工作需要,包括办公、健康检查、健康宣教、健康评估、健康相关设施设置与维护等,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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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及 参保情况 (40分) |
8.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
15分 |
资料审查 |
随机抽查(含各形式用工人员),1例未签扣2分;合同欠规范,内容欠全面,1例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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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保费。 |
15分 |
资料审查 |
随机抽查(含各形式用工人员),1例未规范缴纳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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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为员工投保大病保险。 |
10分 |
资料审查 |
随机抽查(含各形式用工人员),1例未投保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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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参与 (20分) |
11.采取多种措施,调动员工积极参与健康企业建设。 |
20分 |
资料审查 访谈 |
建言献策、参与活动的激励措施需三种以上,缺一种扣5分;活动目标人群参与率90%以上,每降低10%,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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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环境(250分) |
一般环境(170分) |
12.基础设施完善。 |
20分 |
现场勘察 |
(1)工业企业:厂区道路硬化、平坦、整洁、卫生,无乱堆乱停,1项不符合扣2分;缺阅览室,扣5分;生产生活卫生辅助用室,5分,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 (2)非工业企业、租赁办公楼的企业:缺阅览室,扣10分;缺必要的休息室或茶歇区,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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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生产环境布局合理,生产布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20分 |
资料审查 现场勘察 |
平面布置布局功能分区明确、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竖向布置合理,一项不符扣10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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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 |
15分 |
现场勘察 |
缺规范的制度与完善的记录,扣5分;垃圾未分类规范收集清运,扣5分;存在卫生死角,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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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满足国家绿化工作要求。 |
15分 |
资料审查 现场勘察 |
工业企业绿化覆盖率35%及以上、绿地率30%及以上;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设有防护林带、绿化覆盖率45%及以上、绿地率40%及以上;非工业企业绿化覆盖率40%及以上、绿地率35%及以上;处于商业中心的企业绿化覆盖率25%及以上、绿地率20%及以上。以上每项降10%,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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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和贮存、运输、处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 |
15分 |
资料审查 现场勘察 |
“三废”排放任何一项不达标,不得分;贮存、运输、处理不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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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有效落实病媒生物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得到有效控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
15分 |
资料审查 现场勘察 |
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有专人负责、有定期检查记录、有防病媒生物设施等,一项不符合扣3分;病媒生物密度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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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环境(250分) |
一般环境(170分) |
18.全面开展控烟工作,打造无烟环境。积极推动室内工作场所及公共场所等全面禁止吸烟,设置显著禁烟标识,企业内无烟草广告和促销。 |
20分 |
资料审查 现场勘察 访谈 |
现场勘察或访谈发现在禁止吸烟场所有吸烟现象,扣10分;室内公共场所及其通勤车辆内未规范设置禁烟标识,扣4分;室外吸烟点设置不规范,扣4分;存在烟草广告及促销,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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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加强水质卫生管理,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 |
15分 |
资料审查 |
缺饮用水设施检测与清洗维护制度,扣3分;缺水质定期检测,扣3分;缺饮水设施检查、清洗维护记录,扣3分;饮用水水质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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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企业内设食堂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要求。未设置食堂的,就餐场所不能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毗邻。 |
20分 |
资料审查 现场勘察 |
(1)设有内部食堂的企业: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等级B级以上、食堂远离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人员管理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符合要求、相关设施设备符合要求,一项不符合扣3分;扣完为止。 (2)没有内部食堂的企业:委托用餐配送对方需有配送资质,配送方式和送达时间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要求,企业有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一项不符合扣5分;就餐场所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毗邻,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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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厕所设置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干净整洁。 |
15分 |
资料审查 现场勘察 |
蹲位数量、厕所地点、厕所环境、排水措施、排臭措施、防蝇措施、洗手池、照明设施、清洁卫生与消毒等,一项不规范,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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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 环境 (80分) |
22.工作及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符合工效学要求和健康需求。 |
20分 |
现场勘察 访谈 |
作业及工作环境、人和设备之间的界面、工作空间和工作站等三方面的设计符合工效学要求和健康需求,并得到被访谈者的认可,一处不符合,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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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工作场所采光、照明、通风、保温、隔热、隔声、污染物控制等方面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 |
30分 |
资料审查 现场勘察 |
采光、照明、通风、保温、隔热、隔声、污染物控制等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要求,2项内不符合,每项扣5分;3项不符合,扣20分;4项及以上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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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做好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30分 |
资料审查 |
“三同时”落实不到位,不得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一项不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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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与服务(400分) |
一般健康 管理与服务(130分) |
25.建立现场应急医疗诊治和应急救援方案或预案并符合相关标准。 |
15分 |
资料审查 现场勘察 |
未建立现场应急医疗诊治和应急救援方案或预案的,不得分;相关技术人员未积极参与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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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为员工提供免费测量血压、体重、腰围等健康指标的场所和设施。 |
10分 |
现场勘察 |
设置血压仪、身高体重仪、腰围尺等三种以上设施供员工免费测量,每缺一种,扣5分;测量场所无相关知识科普资料,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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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制订员工年度健康检查计划,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
20分 |
资料审查 |
缺员工年度健康检查计划,扣5分;未做到两年一次全覆盖,每降低10%,扣5分;健康档案信息欠完整,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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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开展员工健康评估并实施分类健康管理和指导。 |
20分 |
资料审查 访谈 |
未采集员工健康相关信息,扣5分;未进行健康评估,扣5分;未实施健康管理和指导,扣10分;健康管理和指导未分类,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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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制订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防控应急预案,防止疾病传播流行。 |
15分 |
资料审查 |
缺传染病或食源性疾病应急预案,不得分;预案内容科学、程序规范、各工作组职责明确、措施有针对性,一项不符,扣2分;每年未进行演练,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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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完善员工健身场地及设施,组织开展适合不同工作场所或工作方式特点的群体性健身活动。 |
20分 |
资料审查 现场勘察 访谈 |
无健身专门场地及健身设施,扣15分;设施种类不足3种,扣10分;未组织开展适合不同工作场所或工作方式特点的健身活动,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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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开展婚前、孕前和孕期保健。 |
15分 |
资料审查 访谈 |
未开展婚前、孕前和孕期保健的宣教,扣5分;无明确鼓励措施,扣5分;未给予时间保证,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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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开展女职工健康检查,检查项目覆盖妇科和乳腺检查。 |
15分 |
资料审查 |
未开展常规妇科检查,扣5分;未开展TCT+HPV检查,扣5分;未开展乳腺检查项目,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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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 管理与服务(50分) |
33.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 |
10分 |
现场勘察 访谈 |
心理健康辅导室选址不合理,扣3分;内部布置不规范,扣3分;未设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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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制订并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 |
20分 |
资料审查 |
未进行二种以上宣传推广方式推广心理援助计划项目,扣5分;未实施危机干预,扣10分;未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项目,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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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提供心理评估、心理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 |
20分 |
资料审查 访谈 |
服务内容包括“心理健康素养十条(2018年版)”、职业紧张、焦虑、抑郁、失眠中的三种以上,缺一种,扣5分;形式包括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和教育培训,缺一种,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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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与服务(400分) |
职业健康 管理与服务(220分) |
36.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加强对怀孕和哺乳期女职工的关爱和照顾。女职工较多的企业按规定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母婴室等辅助设施。 |
15分 |
资料审查 现场勘察 |
对怀孕及哺乳期女职工的关爱和照顾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现一处,扣5分;女职工较多单位设置专门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辅助设施,一处不符合,扣5分;存在任何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情况,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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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
15分 |
资料审查 访谈 |
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定期的职业卫生培训,但存在人员、学时、频次或内容不全现象,一项不符,扣5分,扣完为止;未参加职业卫生培训或企业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现象,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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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
15分 |
资料审查 访谈 |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的劳动者未全部接受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或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扣10分;培训内容或时间不规范,扣5分;未开展相关培训,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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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档案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
15分 |
资料审查 |
建立规范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一项不符合,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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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实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 |
15分 |
资料审查 现场勘察 |
实施规范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一项不符合规范,扣2分;未实施任何一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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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与服务(400分) |
职业健康 管理与服务(220分) |
41.在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存在或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
10分 |
资料审查 现场勘察 |
公告栏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数量、内容和位置设置规范;警示标识数量、内容、尺寸、位置及清晰度设置规范;发现一处不规范,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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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
10分 |
资料审查 现场勘察 |
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到位,发现一处,扣5分;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相关标准,发现一项,扣5分;督促、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力度不够,发现1例不规范佩戴和使用,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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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对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
15分 |
资料审查 现场勘察 |
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或泄险区的配置品种和数量不能满足需求,发现一处,扣3分;缺定期检查维护记录,发现一处扣1分。未设置,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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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10分 |
资料审查 访谈 |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扣2分;未演练,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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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
20分 |
资料审查 访谈 |
随机抽查,发现1例未规范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或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扣5分;企业缺乏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的佐证材料,扣5分;未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或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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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 |
15分 |
资料审查 |
档案内容欠全面,扣5分;缺纸质档案,扣5分;缺电子档案,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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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定期评估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
10分 |
资料审查 |
未对职业健康监护资料进行整体定期分析评估,缺评估报告,扣5分;未对个人资料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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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与服务(400分) |
职业健康 管理与服务(220分) |
48.配合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依法进行职业病诊断,依法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
10分 |
资料审查 访谈 |
缺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管理方案,扣2分;在依法提供诊断、鉴定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方面配合不到位,发现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未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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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妥善安置有职业禁忌、职业相关健康损害和患有职业病的员工。* |
10分 |
资料审查 访谈 |
未妥善安排有职业禁忌、职业相关健康损害或职业病的员工,发现一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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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依法依规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
10分 |
资料审查 访谈 |
未依法依规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或定期检查,发现一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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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给予岗位津贴。* |
10分 |
资料审查 访谈 |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全部足额给予岗位津贴,扣5分;未给岗位津贴,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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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
15分 |
资料审查 现场勘查 访谈 |
未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发现一处,扣5分,扣完为止;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已淘汰落后的工艺,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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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文化(150分) |
健康教育(60分) |
53.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知识普及,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工作方式。 |
20分 |
资料审查 现场勘察 |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缺一项,扣3分;对重复用力、快速移动、异常姿势等工效学危害因素,未制定预防和控制工作相关肌肉骨骼系统疾患的措施,扣4分;对高负荷、超时工作等作业方式,未采取减少工作时间、调整工作内容或作息时间等预防和控制过劳发生的措施,扣4分;健康教育活动形式单一,缺乏互动式和参与式活动,扣4分;员工参加相关活动影响考勤、收入或其他福利待遇,扣3分;未关注健康行为的采纳和健康技能的提升,扣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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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定期组织开展传染病、慢性病和职业病防治及心理健康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健康素养。 |
25分 |
资料审核 访谈 |
每年至少开展五次健康讲座,缺1次,扣2分;内容应包含慢性病、传染病防治、健康生活方式、职业紧张及心理卫生等相关内容,少一项,扣2分;员工健康素养水平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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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定期对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开展营养、平衡膳食和食品安全相关培训。** |
15分 |
资料审查 访谈 |
开展营养、平衡膳食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人员、内容或人均未达4小时,扣10分;未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依然上岗,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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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文化(150分) |
企业文化 (70分) |
56.关爱员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等、信任、宽容的人文环境。 |
20分 |
资料审查 访谈 |
沟通平台不畅通,扣5分;对弱势群体未采取帮扶措施,扣5分;员工成长激励机制不公平或不透明,扣5分;未能构建和谐、平等、信任、宽容等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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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传播健康先进理念和文化。 |
15分 |
资料审查 现场勘察 访谈 |
企业文化中缺乏以健康为核心的元素,扣5分;传播健康先进理念和文化的方式或渠道单一,扣5分;未得到员工认可,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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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暴力、歧视和性骚扰等。 |
20分 |
资料审查 访谈 |
未制定完善的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暴力、歧视和性骚扰的相关管理制度,扣5分;未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扣5分;未指定部门负责,扣5分;未定期开展相关督导检查工作,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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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开展“健康达人”评选活动。 |
15分 |
资料审查 访谈 |
未公示相应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扣5分;“达人”数量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扣5分;随机抽取20名员工,50%以上对评选出的“健康达人”不知晓或不认可,扣5分;未评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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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20分) |
60.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
20分 |
资料审查 访谈 |
具有包括参与公益活动在内的多种履行社会责任的途径、方式和内容,受益方满意度高,每年达3次以上,缺一次扣5分;未将健康企业的积极效应扩展到家庭和社区,扣10分;未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或企业存在环保不达标、欺骗性广告等情形,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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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标注*号的指标为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的特有指标,共235分; 2.如果申请企业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则自评估得分以非*号项得分除以0.765计。如,某企业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其非*号项得分为650分,对自评估得分进行加权计算为650/0.765 = 849.67分; 3.如果申请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则需要对所有指标进行评估,各项指标实际评估得分相加结果即为评估得分; 4.标注**号的指标,企业内部设置食堂或餐厅的,考核此项指标;未设置食堂或餐厅的企业,不考核此项指标,得分按照加权处理(同第2条)。 5.评估达到800分以上的企业,通过健康企业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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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得分: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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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组成员签名(姓名、单位): |
附件4
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册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企业 规模 |
行业 分类 |
注册 类型 |
职工 总人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企业 自评分 |
县级评分 |
市级评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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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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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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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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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
本人为XX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此郑重承诺本企业自通过 健康企业建设评估以来,秉承以人为本的方针,一如既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履行主体责任,近3年内未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和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等事故、未发生重大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企业过失造成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本企业将继续把健康理念融入各项制度并持续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打造健康、安全、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工作环境,切实保障员工的健康和福祉。
承诺单位:XXX(企业公章)
承诺人:XXX
年 月 日
附件6
退出健康企业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 址 |
退出原因 |
退出时间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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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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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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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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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7
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文远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王 蕾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魏 林 市经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 坚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晓东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张友明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赵文静 团市委副书记
荣 丽 市妇联副主席
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主任由王蕾兼任,负责健康企业建设相关工作。
附件8
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王 蕾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副组长:刘 梅 市卫健委综合监督科科长
邬露阳 市卫健委爱卫办负责人
丁新平 市职业病防治院院长
成 员: 张利华 市经信局消费品科科长
刘 勇 市人社局工商保险科科长
韩桂芳 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合作部副部长
吕潇逸 团市委宣传部负责人
周 舜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张慧慧 市妇联发展部副部长
朱建军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卢伟友 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邵春田 市爱国卫生运动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
黄正杰 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健康监护中心主任
高 伟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