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2020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淮北市2020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卫〔2020〕52号
县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及院校:
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卫疾控秘[2020]261号)的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组织制定《淮北市2020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认真贯彻落实。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 淮北市教育局
2020年9月30日
淮北市2020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
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
为了解掌握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等主要常见病情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保障2020年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考核评议的顺利开展,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下发的《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卫疾控秘〔2020〕26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推进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对学校卫生相关工作的要求,掌握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等主要常见病情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为科学制定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依托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平台,继续开展学生近视等相关监测工作,为今后能进一步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推动全市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保障和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
二、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
(一)常见病监测范围和监测学校选择。
覆盖市辖相山区和濉溪县,相山区开展调查选取10所学校(2所幼儿园、2所小学、2所初中、2所高中、1所职高、1所综合性大学),濉溪县选取7所学校(2所幼儿园、2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 见附件 3。
(二)监测内容和方法。
1.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调查。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包括卫生、教育部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合作机制,辖区学校基本情况、学生主要健康问题和疾病防控情况等。中小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情况,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投入,医务室、保健室和校医配备,学生体检及健康管理工作,学生常见病及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体育运动和食品营养管理以及健康教育等。
2.学生近视等常见病监测。在选定小学、初中和高中所有年级、大学一至三年级开展健康监测,科学监测学生常见病和生长发育情况,掌握学生近视、龋齿、肥胖、营养不良、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及青春期发育情况,评估学生群体健康及生长发育水平。所有幼儿园大班及大中学校各年级以整班为单位开展调查,每所幼儿园至少抽取80名5岁半至6岁半儿童,小学、初中和高中每个年级至少抽取80名学生,即每所小学至少抽取480名学生,每所初中、高中和大学至少抽取240名学生。不足部分由附近同等类型幼儿园和学校补充。
3.学生近视等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每所学校分别在3个年级(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高中和大学一至三年级)至少抽取240名学生开展问卷调查,每个年级至少抽取80名学生,以整班为单位开展调查,不足部分由同年级其他班级整班补充。
学生近视相关影响因素专项调查: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高发状况,调查中小学生校内用眼情况,包括教室灯光使用、课桌椅调试频次、眼保健操频次、课间休息习惯等;校外用眼情况,包括完成作业和课外补习的时长等;学生的读写姿势,近距离用眼习惯,视屏行为及时间,户外活动时间以及学生视力检查及矫正情况等,全面了解学生用眼环境和用眼习惯,为进一步提出有效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行为影响因素监测: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常见病发病情况和健康影响因素特点,监测学生因病缺课和休学情况,饮食和体力活动相关行为,欺凌、溺水等伤害相关行为,用耳行为,吸烟、饮酒等物质滥用行为,网络成瘾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评估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4.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濉溪县、相山区卫生健康委协助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参加学生常见病监测的学校进行饮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卫生状况实地调查,了解环境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每所学校选择6间监测班级教室,对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明及噪声等方面开展现场测量,评估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状况,对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提出整改建议。
5.学生传染病知信行专题调查。各部门协调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在大中小学生中开展有关传染病防控,特别是新冠肺炎防控相关知识、技能掌握情况,传染病防控行为养成情况调查,全面了解学生传染病认知水平及防控措施执行程度,为今后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提供依据。
三、近视和肥胖等学生常见病干预
(一)干预对象和范围
干预范围覆盖17所监测学校,针对监测学生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在学校、家庭和学生中开展近视、肥胖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干预以及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干预内容和方式
成立市级综合防控学生常见病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协调管理,面向学生、家长、教师及社会全体人群,开展“灵动儿童、阳光少年健康行动”、以全国爱眼日、全国爱耳日、学生营养日等健康主题宣传日为契机,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防控为重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引导学生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
1.专家进校园行动。县区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组织学生常见病防控专家组,定期到学校对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开展新冠肺炎等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宣讲,对学校校医、保健老师、健康教育人员、体育教师、后勤和餐饮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技能水平,将传染病和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2.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对教育行政领导,学校校长,学校校医、教师和后勤管理采买人员进行学校卫生标准的宣贯,将学校卫生标准融合到学校卫生管理制度中,指导学校落实相关学校卫生标准。
3.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每学期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把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作为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儿童青少年掌握手卫生习惯、咳嗽礼仪、正确佩戴口罩、科学用眼、合理作息、足量运动、良好姿势、均衡膳食等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自主自律的健康意识和行为。
4.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行动。依托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项目,发现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和学校卫生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学校改善教学、饮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卫生状况,落实学校卫生各项制度,加强学校传染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课/休学登记和追踪随访等工作,改善学校视觉环境,提高课桌椅符合率,降低近视、肥胖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的发生风险。
5.健康父母行动。促进家长重视学生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治工作,掌握传染病、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的防控知识和技能。培养孩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保证足量体力活动时间,养成终身锻炼习惯;减少静坐、视屏和课外补习时间,关注家庭室内照明条件,配备符合孩子身高的桌椅,提醒孩子保持正确坐姿,养成良好用眼习惯;科学安排膳食,保证孩子生长发育需求,控制营养不良和超重肥胖;保障充足睡眠时间;对健康体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带孩子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治,真实报告孩子患病情况、控制和延缓疾病的发生发展,避免传染病流行。
6.重点人群关爱行动。建立“学生—家庭—学校—医疗”四位一体的防治模式,实施个性化管理,定期监测随访,做到早发现、早关注、早预防、早治疗,实施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督促其改善不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提供心理卫生服务,消除因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而产生的不良心态,增强信心,培养积极向上、乐观开朗的性格;整合医疗资源,医防结合,延缓疾病发展趋势,降低危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领导组织。
儿童青少年健康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做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是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的重要措施。要始终把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摆在首要位置,各县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强化总体设计,组织保障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督促指导到位,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安徽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目标实现。
(二)协调配合,分工合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制定调查方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专业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等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入校及学生组织等工作,承担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的医疗机构和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工作日程安排,制定细化的调查分工方案,联络人员配合县区卫生健康委共同组织协调相关事项,委托开展筛查的医疗机构完成项目调查和数据录入工作,县区卫生健康委监督配合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监测工作。
(三)加大关注,保障经费。
我市将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作为公共卫生工作重要内容,濉溪县、相山区要统筹安排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对儿童青少年健康工作的经费投入,切实保障监测工作所需经费,加强人员和设备保障力度,确保监测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四)统筹保障,提升水平。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要把学校卫生作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要强化疾控中心慢病科力量,建立队伍、加强培训,以监测干预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学校卫生工作能力。同时要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作用,加强对学校校医等相关人员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五)监督考核,督促落实。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市疾控中心等各部门要将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技术指导、检查、考核、评估及追责问责制度,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保证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评议考核要求,全面提升儿童青少年健康水平。
五、质量控制
相山区和濉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监测项目应按照GB/T18205-2012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16133-2014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的筛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规范开展监测项目,同时要按照2020年安徽省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手册监测用表要求,如实规范填写调查结果,对学生常见病监测数据采集、管理、应用,适时进行干预评估,确保监测质量的有效实施。县区卫生健康委同教育局要科学设置监测点学校,确定监测对象,使用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开展工作。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成立淮北市综合防控学生常见病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开展培训、技术指导、抽查、复核、质量控制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对入校调查和监测专业机构进行审核,与教育局共同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监测,加强现场质量控制,将对开展监测的学校抽取至少5%的学生进行现场复核。
六、信息审核与报送
(一)各县区卫健委将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结果,于2020年11月10日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联系人:谢琼琼,0561-3119558,hbswsj9558@126.com)。
(二)市疾控中心负责监测数据的审核及汇总,于11月15日前报送省疾控中心(联系人:张昱堃,0551-63674951,ahcdcxxws@163.com)。
(三)县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完成2020年度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结果分析,于2021年2月15日前将监测和干预工作报告,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联系人:谢琼琼,0561-3119558,hbswsj9558@126.com)。市疾控中心将监测技术报告报送省疾控中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 谢琼琼 3119558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吴书堂 3880238
淮北市师范大学卫生科 李 涛 3809066
市疾控中心慢病科 彭 敏 3119634
附件: 1. 淮北市 2020年综合防控学生常见病工作领导小组
2. 淮北市2020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技术指导小组
3. 淮北市 2020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学校一览表
4.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规范
附件1
淮北市综合防控学生常见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 辉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 王雅琳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马 良 市教育局副局长
康建强 淮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成 员: 谢琼琼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
吴书堂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杨文林 市疾控中心
王传军 相山区卫生健康委
李永峰 濉溪县卫生健康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由谢琼琼同志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附件2
淮北市2020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王雅琳 市疾控中心
副组长:杨文林 市疾控中心
成 员:彭 敏 市疾控中心慢病科
周东林 濉溪县疾控中心
魏文彬 相山区疾控中心
田 静 市人民医院眼科
李宝玉 矿工总医院眼科
王建强 爱尔眼科医院
赵庆华 市人民医院骨科
张智勇 矿工总院骨科
韩立显 市人民医院口腔科
张朝奎 矿工总院口腔科
李 影 市人民医院儿保科
宋 华 矿工总院儿保科
随光辉 市妇幼保健院儿保科
附件3
淮北市2020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学校一览表
淮北市
调查 单位 |
区: 相山区 |
县: 濉溪县 |
||
学校名称 |
医疗机构 名称 |
学校名称 |
医疗机构 名称 |
|
幼儿园 |
相山区商业局幼儿园 |
淮北爱尔眼科医院 相山区渠沟镇医院 |
濉溪第一幼儿园 濉溪第四幼儿园 |
淮北爱尔眼科医院 濉溪县医院 |
淮北市第二幼儿园 |
濉溪新城中心幼儿园 |
|||
小学 |
相山区淮海路小学 |
濉溪实验小学 |
||
相山区古城路小学 |
濉溪城关中心小学 |
|||
初中 |
相山区淮纺路中学 |
濉溪县新城中心学校 |
||
相山区实验中学 |
濉溪城关中心学校 |
|||
高中 |
淮北市第十二中 |
濉溪第二中学 |
||
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 |
—— |
|||
职高 |
淮北工业学校 |
—— |
||
综合性 大学 |
淮北市师范大学 |
附件4
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规范
根据教育部等8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为配合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调查,特制定本筛查规范。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学龄前大班和小学、初中、高中生进行近视筛查。筛查结果不具有临床诊断意义,确诊需到眼科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
二、检查内容
包括远视力检查和屈光检测。
三、术语和定义
1.近视 Myopia
当眼调节静止时,平行光线进人眼内成像焦点在视网膜前。
2.近视筛查 screening of myopia
应用视力检查、非睫状肌麻痹状态下自动电脑验光等快速、简便的方法,将健康人群中可能患有近视的人同那些没有近视的人区分开来。
3.球镜度数 diopter of spherical power
为使近轴的平行光会聚于一个点的镜片度数。
4.柱镜度数 diopter of cylinder power
为使近轴的由平行光线会聚的两条相互分离且互相垂直的焦线在视网膜上聚焦成一个像点,含有2个主顶焦度的镜片度数。
5.等效球镜度数 spherical equivalent refraction, SE球镜度数加上1/2柱镜度数。
四、筛查机构和人员
筛查机构应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具备符合要求的筛查人员。 筛查人员应持有眼视光相关的国家执业医师、技师或护士资格证书,并接受相关的业务培训。
五、筛查设备
筛查使用的仪器设备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和检测,并定期接受计量检定和校准。视力检查表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1533标准对数视力表)的规定。屈光检测建议采用台式自动电脑验光仪,验光仪应符合标准(ISO 10342眼科仪器—验光仪)的规定。
六、筛查场所
1.筛查场所应干净、整洁,并保持安静。
2.筛查场所面积大小及光照强度应满足国家标准GB 11533中关于视力表使用的检查距离及照明要求。
3.筛查场所温度、湿度应符合台式电脑验光仪对工作环境的要求。
七、远视力检查
1.检查人员和器材准备
(1)检查者穿白大衣或工作服、戴好口罩及帽子、清洗双手。
(2)检查前应准备好视力表、遮眼板和指示杆。指示杆的头端不能太细,并应漆成黑色。
(3)视力表悬挂高度应使视力表5.0行视标与受检者的双眼等高。
(4)视力表应置于被检眼(结点)前方5米(即远视力表标准距离)处;或在被检眼(结点)前方2.6米处立一面垂直的镜子,以确保经反射后的总距离为5米。镜中的视标图像必须无明显变形。
(5)视力表应采用人工照明,如用直接照明法,照度应不低于300lx;如用后照法(视力表灯箱或屏幕显示),则视力表白底的亮度应不低于200cd/㎡。
(6)无条件时,可利用自然光照明,光线应充足。
(7)视力表应避免阳光或强光直射。照明力求均匀、恒定、无反光、不眩目。
2. 检查要求
(1)检查视力前向受检者讲解检查视力的目的、意义和方法,取得合作;并询问是否有学生正在佩戴有隐形眼镜(包括软镜和硬镜)或者夜戴角膜塑形镜,如有,应文字注明在记录表上(见附表)。配戴眼镜者(包括隐形眼镜)应摘去眼镜,检查裸眼视力。为在进行近视筛查的同时做好后续眼健康服务,配戴眼镜者(包括隐形眼镜)应加查戴眼镜视力。
(2)检查在室内进行时,受检者从室外进入后应有15分钟以上适应时间,不能立即测试。
(3)检查前不要揉眼,检查时不要眯眼、斜视、偷看、往前伸。检测人员应随时注意监督。
(4)用遮眼板时,要提醒受检者不要压迫眼球,以免影响视力。
(5)不宜在紧张视近工作、剧烈运动或体力劳动后即刻检查视力。
(6)确认为佩戴角膜塑形镜的受检者计入近视样本。
3.检查方法
(1)远视力检查须两眼分别进行,先右眼后左眼。嘱受检者用遮眼板或手掌遮盖一眼,检查者用指示杆从第一行的最大视标(4.0行视标)开始,自上而下。逐行检查,要求受检者在3秒钟内说出或用手势表示该视标的缺口方向,受检者说对的最后一行视标所表示的视力即为受检者该眼的视力。
(2)每行通过的标准是测出被检眼所能辨认的最小行视标(辨认正确的视标数应超过该行视标总数的一半),记下该行视标的视力记录值,即为该眼的视力。
(3)如果受检者在5米处不能识别视力表4.0行视标,则让其逐渐向视力表走近,直至刚能识别4.0行视标为止。记录被检眼与视力表的距离,用4.0加上不同距离相应的校正值,记录为受检者的视力。例如,受检者在4米处刚能识别4.0行视标,4米处校正值为-0.1,则4.0-0.1=3.9,其被检眼视力记录为3.9。不同距离的视力校正值见下表:
远视力表变距校正表
检查距离(略值) |
校正值 |
记录的视力值 |
5米 |
0 |
4.0 |
4米 |
-0.1 |
3.9 |
3米 |
-0.2 |
3.8 |
2.5米 |
-0.3 |
3.7 |
2米 |
-0.4 |
3.6 |
1.5米 |
-0.5 |
3.5 |
1.2米 |
-0.6 |
3.4 |
1米 |
-0.7 |
3.3 |
八、屈光检测
屈光检测应采用客观检查法,在非睫状肌麻痹条件下,使用台式自动电脑验光仪进行检测。
注意事项:
(1)每日筛查开始前,应采用标准模拟眼进行仪器矫正,并将柱镜值调至负值状态。
(2)每只眼应测量3次,取平均值;如其中任意2次的球镜度数测量值相差大于等于0.50D,则应进行额外的测量,再取平均值。平均值应保留两位小数。
(3)戴眼镜者(包括隐形眼镜)摘去眼镜后再进行电脑验光。
(4)对于调节能力特别强,多次检测数值波动大的学生,应当在记录表上注明。
(5)屈光检测应采用实测值,不得用问卷、自报等方式获得。
(6)检测时发现的异常情况需用文字备注说明。
(7)屈光度检查结果打印出来后,将结果黏贴在记录表的“电脑验光单粘贴处”,同时将左、右眼的屈光度均值记录到表格中的相应位置。
九、近视筛查标准
裸眼视力<5.0且非睫状肌麻痹下电脑验光等效球镜度数<-0.50D。
十、数据记录与结果告知
筛查人员应对筛查结果进行记录,包括受检者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双眼裸眼视力、双眼球镜度数、柱镜度数、轴位等结果。
筛查后,筛查机构应及时给出结果反馈,对需要进一步转诊复查的对象应发放《复查告知书》;检查结果判断为正常时,也应反馈给学生家长。同时,对所有受检学生和家长发放包括近视防控在内的眼保健科普知识宣传资料。
十一、查测表格附后
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结果记录表
省(市/自治区): □□地市(州): □□ 片区:□(经济状况1;2;3)
监测点:□(1城;2郊) 学校名称(盖章): □□
姓名: 学生编号:年级□□ 编码4位:□□□□ 性别: 1. 男 2. 女 民族: 出生日期:□□□□年□□月□□日 检查时间:□□□□年□□月□□日 身份证号:□□□□□□□□□□□□□□□□□□ 班主任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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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注明的特殊情况: 填表人/医生签名: |
电脑验光单 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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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戴镜视力指配戴自己现有的眼镜看到的视力水平。 2.“电脑验光”中,“球镜”为近视或远视度数,负值“-”为近视,正值为远视;“柱镜”为散光度数;轴位为散光的方向,有散光度数才会有散光轴位。 3.本次电脑验光为非睫状肌麻痹下验光进行近视筛查,结果不具有诊断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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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