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入选国家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
8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确定濉溪县等8个县市为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
据了解,近年来,濉溪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基层医疗卫生作为综合医改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紧抓住医共体建设政策机遇,强化乡村振兴战略带动作用,全面实推进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行动,推动工作重心下移,优质资源下沉,医疗服务下乡。紧紧围绕人才队伍、资源配置、服务能力、分级诊疗、服务质量、考核激励、信息化建设、重大项目等重点工作,强化统筹协调,高效一体推进,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基层卫生工作成效明显,基层医疗资源不断优化,基层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逐年提升。1家乡镇卫生院长获得“全国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称号。2019年9月,濉溪县为全省紧密型医共体现场会提供了基层医疗机构观摩参观点。2020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调研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对濉溪县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被选为全国8个典型案例之一,在全国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进会上做经验分享。
通知同时印发《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指导方案》。下一步,濉溪县将按照指导方案要求,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等方面持续攻坚发力,加大改革创新,发挥示范作用,打造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工作样板。(孙东海 邬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