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念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字经”
签约居民“多”。多渠道加大签约优惠政策宣传,明确居民在享受签约服务过程中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和门诊“一般诊疗费”,新农合签约居民按协议转诊到二、三级医院住院,可降低30%住院门槛费,提高5%报销比例。此外,为行动不便重点人群,提供家庭医疗、护理、康复等上门服务,不断提升群众签约服务政策知晓率和认可度。截止2018年9月,全区已累计签约各类服务包20150个,群众签约积极性明显高涨。
服务质量“优”。积极探索实行家庭医生签约“1+1+1”服务新模式,即每个签约服务团队均由一名镇级卫生院医生、一名公共卫人员和一名乡村医生组成,重点签约服务对象由市级帮扶医院专家提供巡诊及技术指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同时,为保障服务质量,规定每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服务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0人。全区共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45个,参与医务人员共计260名,群众健康满意度明显提升。
医生干劲“足”。多举措保障家庭医生工作待遇,出台办法规定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服务,可按人均不低于60元/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经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新农合基金和签约居民共同承担。签约服务考核合格,服务费及时拨付到承担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团队、医务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同时,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分配要向承担签约服务的一线医务人员倾斜,充分调动了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任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