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淮北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淮北市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民生办函〔2019〕7号)要求,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对全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绩效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基本做法
(一)完善机制,强化保障。特别扶助工作实施以来,市及各县区逐步建立健全奖励扶助各项规章制度,相继出台了《关于做好“三项制度”对象资格确认及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关于提高2016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扶金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调整2018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扶金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谁出错,谁负责”,严格把握政策口径,做到不重、不漏、不错。在资格审核工作中,严肃以权谋私、克扣贪污特别扶助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健全监督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全力组织人员对扶助对象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复核率均达到了100%。几年来,各地没有发生一起因对象确认问题的投诉事件。
(三)把握政策,序时推进。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制定实施办法,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审核、县级确认并公示的程序进行资格确认,达到公开透明,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力争做到一个不错、一个不漏。确认无误后,县级录入padis系统。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奖励扶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广泛宣传卫生计生政策,着力营造了实行计划生育既有政治光荣又有养老保障的良好氛围,社会反响强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部门配合,保障运行。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等职能部门不断制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了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以及安全可靠的社会化资金发放方式和渠道,确保特别扶助政策执行的公开、公正和专项资金的安全,确保特别扶助金落实到户到人。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积极做好了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建立信息档案、数据汇总分析和日常管理监控等工作。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认真负责特别扶助资金预算决算并建立了特别扶助资金财政专户,确保特别扶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对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委托发放机构严格按照委托服务协议,确保了扶助资金及时、足额、直接发放到人。监察、审计等部门积极协助做好了相关监督评估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和绩效考评。建立了“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公正透明、权力制约、运转协调、全程监督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及时组织绩效评估,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评估方法
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计生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卫财政〔2017〕49号)要求,对我市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绩效评估。在各县、区自查评估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绩效评估组,采取听取县、区的自查评估报告、查阅台帐、座谈了解和进村入户问卷调查等对县、区进行了抽查评估。
(二)取得成效
自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以来,淮北市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2019年度,全市发放扶助金459.96万元。实施特别扶助制度,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卫生计生工作的新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比较明显的良好社会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