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进一步规范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重点工作
日前,濉溪县印发《卫生健康系统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重点工作提示》,进一步规范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重点环节有关工作。
《工作提示》系在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乡村振兴局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乡村振兴局等10部门《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基础上,结合“全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系统”培训课件而制定。
《工作提示》介绍了有关政策延续及名词解释,明确了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调查核实健康状况、全面落实帮扶措施、加强信息录入工作等4项工作任务。针对信息录入工作,重点提醒了入户调查核实、签约、随访、“分类救治”模块等关键环节,对一些工作的操作路径,也给出了示意图。
《工作提示》指出,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情况已纳入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评估的重要内容,并强化评估结果应用。要求各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安排专人负责系统监测和数据录入工作。要扛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要求18家卫生院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任务亲自推动、关键环节亲自把关。委层面对各单位监测数据填报情况和帮扶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定期通报。要压实村卫生室责任,切实抓好签约和随访工作。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全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系统”培训课件,充分熟悉运用好“三个一批”“决策分析”等模块。委层面将根据需要,再发布通知,规范系统操作。(孙东海 邬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