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政策解读
2019年,我市新农合个人缴费220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也将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众继续享受参合金减免政策。
新农合筹资对象为我市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外出打工、经商的农村居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参合居民家庭内的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必须跟随家长一起参加新农合。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保期间,不再参加新农合;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城乡居民可以选择一地参加新农合;已在一地参加新农合的,不得在另一地同期参保。此外,即将于2019年出生的新生儿,家长也应为其及时缴费参合。
新农合是为居民健康保驾护航的惠民政策。参合患者在生病住院后,根据花费的医药费用,按规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样就能适当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父母双方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请务必给孩子缴纳2019年参合金。由于学校购买的保险多为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和校方责任险,如果学生因疾病住院治疗则不在保险范围之内,因此,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学生的家长,要及时为孩子缴费。此外,即将于2019年退役的士兵及将于2019年刑满释放人员,也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合,才能享受相应政策。
多年来,我市新农合运行顺畅有效,参合对象受益越来越多。截至目前,全市参合患者在定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看病可以享受门诊统筹报销补偿。市辖三区参合农民在新农合报销后,医疗费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可到市合管中心人民财产保险窗口办理大病保险再报销,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不再额外向农民收费。新农合大病患者正常报补后,加上大病报补,最高可补偿到50万元。慢性病患者凭《慢性病就诊证》在各级定点医院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也可以获得报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合孕妇正常分娩可获得800元的定额补助。
此外,我市专门出台健康扶贫新农合相关政策,对贫困人口全面落实安徽省“351”政府兜底政策,在省内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和1.0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5000元,报销比例也提高10个百分点。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政府兜底保障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