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支队召开创优营商环境提高监督执法质量动员会
3月11日上午,淮北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支队召开创优营商环境提高监督执法质量动员会。
会上,集中学习市营商环境办相关制度及《淮北市入企检查备案制度》,要求支队全体执法人员依法进入企业生产经营、办公场所或项目施工现场开展的巡查稽查、检验检测、勘验鉴定、评估评比等行为,均需向市卫生健康委备案后方可进行。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构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严格执行《安徽省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办法(试行)》,实行“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落实安徽省卫生健康领域“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开展送法进企业服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企业的法治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对涉及职业卫生、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的企业开展送法上门。
会议要求,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支队全体人员要严格依法履职,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合法、全面收集证据,妥善保管并依法处理涉案财物,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提高办案质量。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要在主体认定、证据收集、违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等方面进行多层次审核,确保案件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要严肃执纪问责。对稽查中查实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搞利益输送、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规实施行政处罚,执法不文明、不规范等行为视情节、社会影响予以取消评先评优、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