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开展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日前,濉溪县开展2022年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据了解,自2021年起,连续3年,濉溪县实施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86家村卫生室、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在2021年完成了标准化建设任务。2022年,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4家村卫生室纳入标准化建设任务范围,同时规划了8个中心村卫生室。
此次验收工作,标准执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试行)》《濉溪县村卫生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对项目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开具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需要整改的单位,由卫生院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整改材料。
此次验收工作,还提出各项目单位要按照要求,对标对表,填平补齐,全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使用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做到合理开支,做好工作资料整理,完整保存资金使用的原始账目和票据。项目涉及装修、基建的,要在项目竣工后,及时完成项目审计,审计报告向县卫生健康委报备;涉及设备采购,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依法依规实施采购并留存有关手续。对验收不合格并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扣减已经预拨的奖补资金;建成后闲置的,收回奖补资金。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严厉查处。
此次验收工作,将于10月28日前完成。(孙东海 邬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