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扎实开展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加强烈山区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发展,烈山区积极行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系列活动,组织开展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强化责任落实。印发《烈山区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烈山区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建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对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进行检查。
强化督导检查。对全区100家医疗机构完成全覆盖检查,发现存在问题32家次,整改32家次,共给予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分4人次,注销医疗机构2家(主动申请),停业1家。
强化宣传发动。多形式多载体的广泛宣传,提高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覆盖面和知晓率,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医疗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让每一位医务人员参与到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葛保勇)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