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共池 价值共创 健康共管
——濉溪县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
监管效能全面提升,变“被动监管”为“主动控费”,医保资金的保障效益更加稳固;
服务体系有效重塑,变“单打独斗”为“协同发力”,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发展模式持续转变,变“治病为中心”为“健康为中心”,全县总体住院率维持在较低水平;
……
去年以来,濉溪县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载体,不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三新”实践探索医共体建设新路径,以“三变”成果彰显医共体建设新成效,逐步健全“资金共池、价值共创、健康共管”的医共体核心运行机制,为进一步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资金共池强保障,深化医共体基金包干新模式
如何让医保基金使用更高效,是对医共体的考验。
为了推动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濉溪县深化打包付费机制。每年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算管理实施方案》,即城乡居民医保当年度筹资总额扣除增量基金风险金、大病保险基金后,将不少于95%部分按人头预算给医共体包干使用。2023年,根据县域医疗服务形势,调整医共体包干基金比例为99%,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支持医共体建设的保障促进作用。
推进DRG支付改革。在医保总额预算的基础上,落实双预算管理,对本县居民市内住院实行DRG预算管理,有序做好DRG支付方式改革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包干管理的衔接工作;结合上年度医保支出情况,合理测算当年度DRG预算额度,定点医疗机构实现DRG付费管理全覆盖。
推进慢病包干试点。创新以“大包干”带动“小包干”,2021年起探索将常见慢性病门诊医保基金按人头交由镇卫生院包干使用,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从防病工作中获得收益,结余资金经考核后按县镇村4:4:2分配,推动分配重心向基层倾斜。2023年调整“小包干”范围覆盖41组常见慢病。
规范基金使用流程。实施“总额预算、按月预拨、年终决算”,设立医共体共管账户,对医共体内医保付费,由医保中心按月审核预拨至共管账户,由牵头医院拨付至成员单位;对医共体外付费,由牵头医院安排专人参与医保中心审批结算和拨付。完善DRG支付方式下的医保综合监管体系,向医共体派驻督导员,强化经办机构全程监督职能,规范基金拨付流程,加强报销审核结算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价值共创激活力,健全医共体长效运行新机制
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需要不断健全完善机制激活力,变“单打独斗”为“协同发力”。
濉溪县持续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修订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指标》,将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纳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统一考核指标体系,形成医管委办公室对牵头医院、牵头医院对镇卫生院、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逐级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与包干结余经费、绩效总量核定、收支结余总量、财政补助性经费等分配挂钩。
优化资金分配方式。制定相关方案,明确年度医保基金包干结余部分按规定结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和慢性病试点包干结余资金后,剩余部分按县镇村6:3:1分配。推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按照考核结果享受牵头医院结余份额的5%,推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做好疾病预防工作中实现价值和待遇提升。
落实包干结余留用。按照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原则,及时兑现医保包干结余资金。其中,医共体年度绩效评价95分以上的全额兑现,95分以下的按得分比例兑现,考核扣减资金返回医保基金大盘,有效激发医共体成员单位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的内生动力,以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手段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在坚持公益属性的同时回归“价值医疗”。
健康共管促协同,丰富医共体创新发展新内涵
如何激发医共体内“重预防、少生病、少住院”的内生动力?濉溪县坚持健康共管促协同,变“治病为中心”为“健康为中心”。
完善签约付费政策。落实医保包干基金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完善了“个人+医保+公卫+两病一体化”的家庭医生签约付费政策。
优化签约服务质量。围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六个拓展”,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参与签约服务机制,医共体435人参与“1+1+1+N”签约服务团队。
创新结余激励导向。探索以利益共享机制为核心,建立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健康管理单元,推动人员、技术、服务、管理全面下沉,打通基层卫生治理“最后一公里”。牵头医院和卫生院每年从可支配医保结余资金中拿出不少于10%的份额激励县镇两级参与健康管理单元建设的医务人员,进一步引导优质资源下沉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