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开展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县级检查
6月7日,濉溪县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县级检查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据了解,2021年3月,省市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年内开展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会议精神,今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开展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去年相比较,除了行动范围之外,其他流程基本相同。自查工作同时需要在安徽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平台进行。自查和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医保报销管理、依法执业、诊疗服务行为、规范诊疗收费、废弃物管理等。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查自纠基础上,2家医共体牵头单位对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已于5月底前完成了全覆盖检查指导。
按照要求,6月至11月,县级抽调卫生监督、医疗、财务、医院管理人员和熟悉医保工作的人员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最后由省市级抽查。目前,县级检查已经全面铺开,检查结果将汇总通报至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上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邢爱华 邬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