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开展托幼和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照明“双随机”专项检查
10月11-13日,濉溪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对县内按规定比例抽取的15所托幼机构、5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采光照明“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
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委托第三方依据《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规范要求,对抽检的托幼机构儿童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照度平均值等项目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教室的采光方向、窗地面积比、课桌面及黑板照度等指标进行了抽检。从结果看,抽检的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均为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合格,但个别校外培训机构的部分教室窗地面积比不合格,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
下一步,县卫生健康委将同教育部门加强协作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促进全县托幼机构及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教学环境、卫生管理整体水平提升,切实守护孩子们的身体健康。(李桂林)